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定义,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、厂址、商标、产品名称、产品标识等. 让客户和消费者误以为这款产品是正品。假冒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性能下降的产品。
鉴别方法:
1.识别商品商标标识及其包装、装潢等特殊标志的真伪;
2、通过感官评估或其他简单方式进行识别;
3、按照国家标准对商品的理化、卫生等指标进行检测;
4、利用部门的专业知识,特别是长期实践中积累的经验,识别企业或行业生产或经销的产品。
常见形式:
(1)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;
(2)冒充他人产品的产地、公司名称或者代号的商品;
(3) 使用虚构公司名称的商品;
(4) 已过期、过期或变质的商品;
(5)危害人身、财产安全的商品;
(6)名称与质地不符、标示指标与实际不符或主要指标不符符合国家标准的商品;
(7) 使用优质或证明标志或许可标志的商品;好,假货,旧货新;
(10)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生产、销售的商品;
(11)无标准、无检验证书的商品; 恒全认证
(12)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但未标明许可证标志和序列号的商品; ) 商品(包括残次品、副产品和其他外来产品)的处理,未在商品的显眼处标明“加工品”(或“次品”、“副产品”、“外来产品”)字样商品或其包装商品;
(15)生产、销售剧毒、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,未按规定标注相关标签或提供使用说明的;
(16)限期使用的商品未注明或者未如实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的;
(17)未按规定注明产地的。公司名称、公司地址和其他商品。